您的快件已經投放到快件箱,請盡快取件。”快遞員事先沒通知一聲,就把快件投遞進了智能快件箱,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日前,國家郵政局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據了解,這份《辦法》將在2019年10月1日實施。
自從網購普及,不少消費者常遭遇“家中無人”收快遞的尷尬,或是擔心陌生人上門造成某些隱患。而作為末端投遞服務創新方式的智能快遞箱,有效緩解了這一尷尬和擔憂,提高了快遞員在末端的送貨效率,有效解決了電商交付痛點,也為收貨不便的消費者提供了便利服務。不過,由于快遞員不通知用戶,就將快遞放進快件箱、代收點的情況非常普遍,衍生出很多不便、麻煩、糾紛,引起眾多用戶強烈不滿。國家郵政局的規定,乃是依法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有利于促進快遞業的規范發展,減少無謂糾紛。
需要看到的是,在此前也曾出臺過類似的規范。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首部快遞業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就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但是,該規定并未被嚴格執行,快遞員未經同意將快遞放入快件箱、代收點等仍普遍發生,此次國家郵政局發布《辦法》,規范智能快件箱的使用標準,以期達到量化、細化原則,便于執行相關規定。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發展迅猛,快件量保持每年高達40%以上的增長率,快遞員每天要配送一兩百件,遇到“雙十一”等電商大促,出現快件量爆炸式增長,更是忙得不可開交。正是在這種現實壓力下,快遞業加強了終端末梢的配送能力,采取布局智能快件箱、代收點、驛站等方式,拉近與用戶的空間距離,并利用多元化的配送模式,實現了快速配送,提高了快遞業的運營效率。
可見,智能快件箱、代收點等是行業發展的結果,給廣大用戶帶來了新的體驗,也助力快遞公司和快遞員的收入增長。但是,部分快遞員圖省事,為了節約時間、提高配送量、完成任務考核,沒有嚴格遵守配送規定,未經用戶同意就將快遞放入快件箱,則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容易因快件破損、超期收費等誘發消費糾紛。因此,對智能快件箱的使用和快遞員的行為進行規范化管理,乃是非常有必要的,既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也可促進快遞業“最后一百米”更好地發展。
需要看到的是,現實中確實有用戶不在家、未接電話、小區刷門禁卡等原因,導致快遞無法正常配送到家的情況,這就應給予快遞員相應的變通權限,允許其將快遞放入快件箱、代收點。同時,還應該加強源頭管理,督促電商平臺、快遞公司進行配送地址優化,鼓勵用戶在購物時就自行選擇配送方式,根據工作生活情況和實際需求,決定到底是放入快件箱、代收點,還是送貨到家,以充分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